长春医保二十年大事记

  更新时间:2021-10-11 08:57   来源: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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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成立;长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实施;全国率先推出第一代社会保障卡,被誉为“中国劳动保障第一卡”,长春模式推向全国。

2002年,二等乙级以上伤残人民警察医保待遇实施。

2003年,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全国率先探索推出异地就医模式,解决驻外地办事机构在职人员医疗保障问题。

2004年,解决国企改革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问题。

2005年,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城镇职工保障范围。

2006年,全国率先启动城镇居民医保;职工生育保险落地实施;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城镇居民保障范围。

2007年,仅用了93天,创造了“百万居民进医保”奇迹;长春市被确定为全国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城市,在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作为全国唯一副省级城市代表发言。

2008年,中小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建立医疗救助资金,为低保人员撑起“保障伞”;中央电视台以《病有所医不遥远》为题,深度报道长春市“百万居民进医保”成功经验,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

2009年,全国率先实行“新生儿落地险”;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2010年,全国率先实行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政策,打破住院报销限制,将医保政策红利扩充至门诊就医。

2011年,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更名为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全国率先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阑尾炎、白内障、甲状腺肿瘤等可一次性根治且就诊率较高的病种实行单独付费;为参保患者“团购”常用检查类诊疗项目,通过医保议价谈判,实现3233类诊疗项目降价;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长春经验”获全国推广,中央电视台以《医保新路》为题,向全国观众全方位展示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创新做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

2012年,全国率先实施城镇居民大病补充保险政策;创新医保基金支付渠道,10项中医特色门诊纳入医保统筹。

2013年,创新推出“大病低自付”付费方式,对白血病、肺癌等发病率较高、治疗周期长、治疗费用高的病种,实施“低自付”政策;长春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经验《国家医改三年回眸》重要内容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播出。

2014年,首创医保救助新模式,建立生命晚期舒缓疗护制度,成为继上海之后全国第二个启动舒缓疗护的城市,医保民生温度更加浓郁;与就医需求最为迫切的海南省实现跨省即时结算。

2015年,全国率先推出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

2016年,长春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试点城市;全国率先研发医保经办业务网上申报系统,“智慧医保”建设拉开大幕。

2017年,启动实施重特大疾病“特药”保障机制,首批41种特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范围;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开通;

2018年,跨省异地就医实现直接结算;探索实行“诊间支付”服务模式。

2019年,长春市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同城同待;实行“日间手术”政策;首发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进入无卡时代。

2020年,充分发挥以人民为中心的医保制度优势,全力保障新冠肺炎确认及疑似患者的治疗费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贡献了坚实的医保力量;阶段性减征企业医保费用10.07亿元,为32000余户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就业提供了有力保障;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红利惠及春城百姓,预计每年为患者节省支出3.3亿元;血液透析政策保障达到最优化,患者年平均减负达到3300元以上,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推行“综合柜员制”服务,医保业务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办结”,办事时间平均缩短55%;省内异地就医急诊实现直接结算。

2021年,5.57亿元医保基金撑起全民接种新冠疫苗的后盾;参保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保障标准提高至90%;无痛分娩纳入城镇职工生育保障范围;与19个省份、101统筹地区实现异地就医线上备案;长春市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长春—公主岭实现同城同待;居家照护服务模式正向着参保人走来……


编辑:马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