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吉政函〔2021〕76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变更举办者的请示》(吉教办〔2021〕16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举办者由李连海(自然人)、李连生(自然人)变更为吉林省吉科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你厅要依法履行管理服务职责,指导吉林省吉科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切实履行举办者义务,加大办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服务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日
原标题: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编辑:马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