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发布重要通告
自4月28日零时起,长春市逐步解除社会面管控,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及长春市公安局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相关要求,自5月5日起长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正式开展窗口办公。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服务时间(暂定)
工作日9:00——16:30
二、办理渠道
确需到受理大厅现场办理的业务,可通过拨打预约电话(0431-12367)进行业务咨询和预约办理。预约成功后,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相关申请材料,按照约定时间,准时到达办理相关业务。
三、相关要求
办事企业和群众进入大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查验吉祥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主动配合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检测,有序排队等待,严格保持2米安全距离。业务办理结束后应立即离开,不得滞留。
在此温馨提醒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境外疫情信息和前往国的入境管制要求,充分评估当前国际旅行可能带来的交叉感染、滞留国外、隔离期长等情况和风险,关爱自身健康安全,做到非必要紧急不出境。
作者: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