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送“大礼包”助市场主体纾困

  更新时间:2022-06-14 06:54   来源:吉林日报—大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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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日报讯(记者李婷 姜岸松)近日,吉林市陆续出台帮助市场主体纾困“19条”、推动工业企业纾困解难“20条”、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28条”、进一步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56条”等系列政策,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

“减”:对承租市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位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延长至6个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并在国家规定减免幅度内按照50%顶格执行。推行交通物流行业包容审慎执法,落实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等“四张事项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容缺容错受理。

“补”:出台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28条措施,大力开展汽车、家电、家居等专项促销活动。根据我省下发的消费券奖补资金额度,按照省级财政与市级财政补贴资金1∶2比例匹配资金,积极开展发放消费券等活动,精准拉动大宗消费、文化旅游等补偿性消费。

“退”:对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对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于年底前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加大对文旅企业扶持力度,将域内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暂退质量保证金比例提高至100%。

“缓”:对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使用的水、电、气执行“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延长2022年3月份和4月份的法定纳税申报期限,因疫情导致难以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对零售、餐饮、旅游等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符合条件的新设立旅行社暂缓缴纳质量保证金,缓缴延期至2023年3月31日。

“融”: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信贷资源向复工复产重点领域及产业链上下游民营小微企业等倾斜,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引导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信用等级较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同时积极协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开展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加大对文化旅游、餐饮住宿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优”:利用产融合作服务平台政策计算器功能,以一企一案方式,为企业精准计算需求政策,实现服务供需高效适配;在开展“服务企业月”活动中,紧密结合企业状况和疫情防控实际,开展疫情防控、减税降费、金融对接、项目建设等17个方面专项服务活动。同时,发布为企业办实事清单87项,力争全年新增市场主体10%以上。


编辑:马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