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教育局最新通知

  更新时间:2022-06-21 16:18   来源:长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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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长春市教育局发布《长春市教育局关于遴选、购买2022年长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视频课程的通知》。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遴选、购买2022年长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视频课程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各高校、教师培训机构:

结合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度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提升长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长春市教育局决定面向各高校、教师培训机构等征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具体事项如下:

一、课程内容

教师培训课程内容以《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提出的“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为主要内容,涵盖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民族及特教教师通识、学科培训课程。主要包括:师德修养、心理健康教育、教育教学理论、学生发展知识、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教学研究、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融合及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等方面的前沿理论或实践创新等(以学段、学科培训课程为主)。

二、课程形式

远程培训专题(或系列)视频课程。每个专题至少2学时,系列课程以2学时为单位,成倍数递增。每学时为45—60分钟,以专题讲座、参与式培训、访谈式培训等为主。

三、课程要求

1.课程须符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著作权等相关法律法规。

2.课程必须保证原创。提供课程的高校、教师培训机构拥有其所有权,对所提供课程的真实性负责。因课程提供者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投诉、索赔、诉讼等后果,均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购买方造成的损失。

3.课程应体现前沿性、时效性、实用性等原则,紧密联系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实际,有利于教师更新教育理念,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4.课程录制时间为2021年7月 — 2022年6月。

四、课程遴选、购买

1.有意向的高校、教师培训机构提供备选课程平台网址、账号,并按类别填写附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2.长春市教育局组织专家根据培训需要进行遴选。

3.通过遴选的课程,双方签订相关协议,并根据财务规定和要求支付课程使用费。

4.购买的课程用于长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或其它专项教师培训使用。

联系人:长春市教育局师资培训处:杨雪

联系电话:88787101

长春教育学院:马岩

联系电话:80526910,18643078880。

电子邮箱:376974573@qq.com;

附件:教师培训课程目录

长春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7日


原标题:长春市教育局关于遴选、购买2022年长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视频课程的通知

编辑:刘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