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作者:庞智源   更新时间:2022-06-28 08:57   来源:吉林日报—大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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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改善和保护东辽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东辽县河长办公室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的监督协调和检察长在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作用,从而形成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

为切实提升东辽河治理与管护水平,推动“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走深走实,日前,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联合东辽县河长制办公室,到东辽县辽河源镇东辽河流域开展巡河活动,详细了解源头治理情况以及项目建设情况,并通过对河水采样,准确掌握东辽河水质情况。

“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通过法治思维、依法治理,准确把握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最佳结合点,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各自职能优势,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河流治理突出问题。通过建立执法办案信息共享机制、线索移送机制、调查取证协作机制、东辽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以及联合督促机制全方位织密生态环境保护网。

同时,坚持党政领导、协同联动,强化河长组织领导责任,发挥检察长“法治助手”作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日常联络机制,协调整合各相关成员单位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动东辽河生态保护。

作者:庞智源
编辑:秦楚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