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作者:张晗   更新时间:2022-11-23 08:34   来源:吉林日报—大吉网

吉报头条
重要新闻
国内新闻
国际新闻
图片精选

农村集体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是党中央对深化农村改革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就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调“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系统谋划、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径,推动其在新征程上不断壮大,是事业发展的需要,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绕不开的重要议题,对推动农民持续增收、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实现农业现代化等具有重要作用。

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助力推动农民持续增收。农民持续增收是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新型集体经济凭借其高度组织化优势将分散的生产资料与资金、技术等要素予以协调整合,通过有计划、有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克服分户经营的盲目性,规避市场风险,构筑农村产业发展联盟机制,推进农村市场化发展进程,形成规模经济效益。要坚持党建引领,形成集体经济发展聚合力。做好科学规划,下好先手棋,积极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提质,在“一盘棋”思维中注重挖掘特色,依托资源禀赋找准发展路径。着力于项目带动,精心选择产业项目,带动农村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提升、产业发展提质,持续打造集体经济发展新动能。要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助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巩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等成果,在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村集体根据自身资源禀赋和实际条件,以科学有效的多种方式,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业生产性服务、物业出租等多种产业,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受益。同时,充分遵循“宜统则统、宜分则分”准则,处理好农户个体经营与集体经济的统分关系,处理好集体经济与外部多种经济成分的关系,促进个体经济、民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共同向农村积聚发力,形成家庭性增收与集体性增收“双支撑”格局,不断做大做强村域“经济蛋糕”,为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奠定重要基础。

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助力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福祉。发展与民生是相互牵动、互为条件的关系,二者是一体的,如硬币两面,不可分割,抓民生也是抓发展。没有集体经济的充分发展,乡村治理、公共产品供给与服务就会缺乏物质基础,农民的生活也不能从根本上得到改善。新型集体经济作为农村集体财富的创造者,体现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也承担着维护农村公共利益、繁荣农村公益事业的责任,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经济性与社会性等属性,决定着其发展目的包括为村庄与集体组织成员提供公共服务,在补齐农村社会福利短板中发挥作用。如,利用新型集体经济的收入,不少村庄已经有能力持续提高本村的养老服务水平,有效补充了国家的养老服务,甚至一些集体经济收入高的村庄已经由村集体主导了本村的养老服务,为老年村民提供包括医疗康养在内的水平较高的全面养老服务。新型集体经济通过集体积累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社会保障服务,在做大“经济蛋糕”的同时,坚持把“蛋糕”分好,在共建共享中改善和保障农村民生,维护了农村社会的公平正义。

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助力实现农业现代化。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总目标,组织化、规模化和机械化则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助于提高村集体的组织和协调动员能力。新型集体经济告别了传统意义上主要靠劳动者的劳动联合模式,包括了劳动与资本、技术、管理等联合,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结成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方位服务,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所要求的资本投入、技术服务水平以及与市场对接等能力的提升,也相应提高了抵御经营风险能力。在新型集体经济推动下,农业生产的组织方式、规模、风控和盈利水平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能够为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之路、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单位:大连理工大学)


作者:张晗
编辑:刘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