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好2021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5月7日,省畜牧局下发通知,组织开展今年项目申报工作。
2021年1月,省畜牧局充分发挥国家政策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发挥政策最大效能,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吉林省优质苜蓿基地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和实施年限等进行了明确。
补助对象。包括:饲草生产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奶牛养殖企业(场)或奶农合作社四类主体。饲草生产合作社和饲草生产加工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包括饲草(或牧草)种植,饲草生产加工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
补助面积和标准。有适宜苜蓿标准化种植的土地,且应集中300亩以上或者相对集中连片500亩以上。每亩补助不高于600元。
附属设施配套。项目单位可以通过租赁机械设备的方式,进行苜蓿种植、收获和加工等作业。
实施年限。实施项目地块面积应具有土地使用权或经营权5年及以上。再次申请项目建设的地块,应实施年限满5年以上,为本年度新种植苜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