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危险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公布实施

  更新时间:2021-10-19 09:02   来源:吉林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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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了解到,今年7月《吉林省危险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正式公布实施,着力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维护环境安全。为补齐我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短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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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弃物在所有固体废弃物中是需要特殊关注的类别,具有有毒性、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多种危害。《条例》针对危险废弃物的特性,设立5章46条内容,构建责任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重视源头防控、强化过程严管和后果严惩;健全医疗废弃物回收体系,建立疫情防治机制;推动危险废弃物“一张图”监管、数据统计分析和预警管理的可视化,全面提升危险废弃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条例》体现了“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构建了政府主导、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主体、公众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和保护机制。


原标题:《吉林省危险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公布实施

编辑:徐青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