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重要通告!

  更新时间:2022-01-29 10:49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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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

吉林省嫩江干流补充治理工程建设

征占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

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为做好吉林省嫩江干流补充治理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前期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相关单位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吉林省嫩江干流补充治理工程位于大安市、镇赉县和前郭县,建设征占地范围为现有堤防距堤脚线两侧15米范围内。起点为黑龙江省与吉林省交界处的镇赉县白沙滩大弯段,终点为嫩江与第二松花江交界处的前郭县二松回水堤。占地范围涉及镇赉县大屯镇东西五家子村、哈儿挠水库、英台村,嘎什根乡什家子村,五棵树镇八家子村,沿江镇国营渔场、前少力根村、后少力根村,吉林省监狱管理局镇赉分局;前郭县平凤乡八家户村、丰园村、嫩江村、黑岗子村、长江村,长山镇库里渔场、库里三村,八郎镇八郎农场;大安市四棵树乡南山湾村,太山镇宝石村、万山村,月亮泡镇高阳窝棚村、东山头村,白城市月亮湖管理局。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吉林省嫩江干流补充治理工程建设征占地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禁止擅自开发土地、修建房屋及新建其他设施,禁止新栽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相关部门要立即停止办理该区域内项目及资源开发的有关证照。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区域内新迁入的人口不享有相关补偿政策。

松原市、白城市和前郭县、大安市、镇赉县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相关规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制止并依法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7日


原标题: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重要通告!

编辑:马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