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退因公出国(境)证照押金的通告
为进一步践行“外事为民”的服务理念,切实减轻申办单位和因公出国(境)人员的经济负担,我办自2018年2月1日起已不再收取因公出国(境)证照押金,此前收取的押金将进行清退。请尚未办理此项退款的单位和持照人于2022年12月31日前凭因公出国(境)证照和押金凭证到我办退取押金,逾期不再办理退款。
退款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省外办窗口。
联系电话:0431-82752838
特此通告。
吉林省外事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
编辑:马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