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长春市明德科技高级中学学费标准的批复》,详情如下: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
长春市明德科技高级中学学费标准的批复
长春市明德科技高级中学:
你校《关于申请核定长春市明德科技高级中学收费的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社会承受能力和办学成本等因素,经研究,现对你校学费收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长春市明德科技高级中学学费最高标准30000元/生/年,学校可以根据办学成本、招生情况等因素适当下浮,具体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住宿费、伙食费根据成本由学校自主确定,不得营利。待形成完整会计年度,我们将重新核定学费标准。
二、你校要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学费具体标准及办学经费具体收支情况。制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质制度,适当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
三、学费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收费,学费支出按相关规定执行。以上标准自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试行期2年。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5月28日
另外,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同日发布《关于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等十所学校继续执行学费标准的批复》,详情如下:
关于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等十所学校
继续执行学费标准的批复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白城职业技术学院、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白城师范学院、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四平职业大学:
你们关于申请学费标准继续执行的请示收悉。根据《吉林省高等学校招生收费等问题的若干规定》(吉教计字〔2000〕68号)《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14〕22号)相关规定,现对你们申请继续执行原学费标准予以批复,具体详见附件。
学费标准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年预收。有效期结束当年3月底前需重新申请核定收费标准。你们要做好收费公示。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附件:
1.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费标准批复表
2.白城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标准批复表
3.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费标准批复表
4.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费标准批复表
5.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标准批复表
6.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学费标准批复表
7.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标准批复表
8.白城师范学院学费标准批复表
9.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标准批复表
10.四平职业大学学费标准批复表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教育厅
2025年5月12日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初审:刘晗
复审:马萍
终审: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