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好日期!长春市分批启动12-17周岁在校学生接种疫苗

作者: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毕雪   更新时间:2021-08-05 15:15   来源:彩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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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长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为切实守护广大青少年学生生命健康安全,加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疫苗分阶段分年龄接种工作的安排,长春市将分批启动12-17周岁在校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第一批人员为15-17周岁(2003年8月-2006年8月出生,具体日期以接种日倒推计算)在校学生,第二批人员为12-14周岁在校学生(2006年9月-2009年9月出生,具体日期以接种日倒推计算)。

该人群接种的新冠疫苗生产厂家为国药中生北京所和北京科兴中维,这2个厂家均为灭活疫苗,已获批在3-17岁人群中紧急使用,目前已有部分省市开展了12-17岁人群新冠疫苗的接种工作。

第一批次人员第一剂次

1.预约时间:8月5-6日。

2.预约方式:学生或学生家长(携带身份证)到家庭住址所在社区进行登记,并通过“吉事办”小程序预约建档。

3.集中接种时间:8月7日-9日。

4.补种时间:8月10日-13日。

5.接种地点:根据各社区(村屯)预约人数确定集中接种地点,并由社区(村屯)通知学生家长;补种地点建议选择家庭住址附近疫苗接种点。

第一批次人员第二剂次

1.集中接种时间:8月28日-30日。

2.补种时间:8月31日-9月5日。

3.接种地点:在第一剂次接种点进行第二剂次接种。

第二批人员第一剂次和第二剂次

经专家对第一批次接种情况评估后,适时启动第二批接种工作,计划9月至10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15-17周岁学生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时,要求至少一名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现场全程陪同,且充分阅读并签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因有禁忌症或特殊情况不宜接种的学生,请带上病历等证明到接种点交由医生判定;接种完成后由接种点开具接种证明,将接种证明于接种当日下午17点前拍照发给班主任留底。

疫苗接种,对于家庭而言是免疫、是健康;对于孩子而言是呵护、是关爱;对于社会而言更是责任、是义务。疫苗接种关乎每一个孩子的生命健康安全,请广大家长树立科学精神,正确认识新冠疫苗接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响应政府号召,主动担当起社会责任及家庭责任,积极行动起来,及时带领孩子进行疫苗接种,共同构筑全民免疫屏障,保护好孩子就是在保护我们的未来!


作者: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毕雪
编辑:马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