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示范区市场监管分局实施四项措施 推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更新时间:2022-01-14 16:3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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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开基立业的关键年。做好市场主体培育,是促进经济增长、创造社会财富的首要措施。截止2021年底,中韩示范区企业总量已达到937户,较2020年净增长445户,增长率达到90.45%,企业增量指标完成率居长春地区第一名。

中韩示范区市场监管分局始终把培育市场主体、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当做“一把手”工程来抓。通过实施四项措施,培育市场主体增量发展,畅通企业办事流程,让服务效率“快起来”,推动经济运行“快起来”。

落实项目包保,办事有速度。建立“重大项目服务专班”,实施局长包保、科长领办的登记责任制。对示范区重大项目提前对接、全程参与、包保到人,通过“一站式”服务、“一对一”帮扶,结合“只跑一次”“一窗领用”措施,做到急事即办、特事快办、难事帮办。2021年,共深入企业帮扶98次,助力57个企业顺利落地。

实施首违不罚,执法有温度。市场监管分局向区内企业发出《公开信》,除法定从严从重处罚的行为外,明确实行“首违不罚”原则,教育企业主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已累计约谈企业32次,下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通知书》及《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132份,实现了教育与惩戒相结合,推动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优化涉企审批,改革有力度。中韩示范区市场监管分局取得省市场监管厅“证照一码通”改革试点,把市场主体从准入到准营的相关许可证件进行整合,将涉企许可信息通过营业执照二维码关联展示。做到“一键导航、一表申请、一次办理、一码关联”,实现“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目标,帮助市场主体准入后快速实现准营。

督促年报申报,指导有深度。年报工作关系到市场主体发展质量,为避免企业信用受损,分局将应年报的市场主体分户到人,由分局领导带领全员开展一对一的年报指导服务,并通过“中韩年报公示小助手”微信公众号,解答常见问题、指导填写流程,扎实推进年报公示工作,确保市场主体“应报尽报”。

接下来,中韩示范区市场监管分局将继续当好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人”,进一步疏通营商环境的“毛细血管”,用“科技+服务”打造中韩新速度,用“创新+实践”助力新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编辑:秦楚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