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艳代表——加大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力度

作者:刘巍   更新时间:2022-03-12 08:14   来源:吉林日报—大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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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人们对拐卖犯罪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社会各界已经纷纷行动起来,用自己的方式宣传反拐,用自己的力量帮助寻亲家庭和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全社会都在呼吁严厉打击人贩子,加大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力度,依法从重从快处罚,彰显社会正义。

为此,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提交了一份关于加重拐卖收买妇女儿童罪刑责,买卖同罪,增强法律威慑力的建议。

她告诉记者,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实际上是绑架行为,同时还可能有虐待、非法拘禁、强奸等多种犯罪行为伴随,也给被拐妇女儿童家庭造成了长期的精神伤害。

张宝艳建议,应参照《刑法》中绑架罪的量刑标准至少十年起刑,因为对受害人的侵害长期发生在买主家,所以买主量刑标准不应低于拐卖罪,应该重于拐卖犯罪量刑。

同时,应对新发案件拐卖犯罪分子(包括买主)终生追责。我国刑法规定,最高诉讼时效为20年,但实际上,拐卖犯罪的危害是长期存在的,这一犯罪行为给受害家庭和受害人造成的伤害是终生的。所以,对拐卖犯罪分子的追责不应当受诉讼时效所限,而应该终生追责。此外,各地应对辖区内来历不明的妇女儿童进行排查,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持续进行。特别是对私自收留的患有精神疾病的女性及聋哑女性,排查后把信息公开,帮助他们寻找亲人。

作者:刘巍
编辑:秦楚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