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渭津镇司法所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

  更新时间:2022-05-22 22:21   来源:吉林日报—大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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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日报讯(记者王超)近年来,辽源市东辽县渭津镇司法所紧紧围绕“不忘初心、以法惠民”宗旨,扎实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积极探索司法行政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

当好人民调解的“化事者”。该司法所制定“四个一”工作方针,即每周向各村调解委员会了解一次工作情况,每月深入各村调解委员会进行一次走访调研,每季度各村调解委员会主任进行一次工作梳理总结,每年进行一次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并总结应急法、热情法、聆听法、缓解法、冷却法、抚慰法等十余种调解方法,收到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司法所带领全镇调解委员会共调解149起,调解率100%,成功率99%。

当好特殊人群的“引路者”。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具体情况,司法所坚持做到“四个一活动”,每周与矫正对象通一次电话、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集中走访和公益活动,建立由司法所、派出所、社区、监护人组成四位一体的联动监管机制,全镇在矫人员无脱管、漏管现象,无重新犯罪。同时,该司法所坚持做好安置帮教对象的衔接、安置、帮扶工作,为安置帮教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做好服务,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当好法律服务的“宣传者”。他们在镇中心、各村设立了宣传点,吸纳50余名志愿者,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度,制订普法方案,确定责任单位,全镇各站办所均有普法工作任务。同时,发挥法律服务移动110手机的作用,5部手机全天候开机,随时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当好法治创新的“先驱者”。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累计投入100余万元建成法治文化广场4个、法治长廊500余米。在推进法律服务站建设工作中,该司法所将年丰村公共法律服务站在规模和功能上进行扩展延伸,建成了集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百姓说事、调解纠纷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超市”。“超市”成立以来,共调解本村矛盾纠纷200余件,成功率98%,履行率98%,该村的矛盾纠纷数量呈逐月下降趋势,年丰村也被评为第八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编辑:马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