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明确教师9种违规行为!发现可举报

  更新时间:2022-07-25 14:15   来源:江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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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吉林市教育局发布重要通知,严厉查处教师违规补课行为,明确教师的9种行为视为违规补课。据悉,市教育局持续开展检查,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明确9种行为违规

市教育局要求,全市范围内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教育学院、教师进修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和教研部门,包括民办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的在职教师,有以下9种行为,均视为违规补课。

自行组织的补课;

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含无证无照)等组织的补课;

参加其他教师、家长和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补课;

为校外培训机构和其他从事学生课外培训的人员介绍生源、提供学生相关信息;

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外补课;

向学生推荐校外培训机构和其他课外培训的相关信息;

在校外培训机构和无证无照机构任职或兼职;

非学校按要求组织的线上教育教学活动;

组织、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家教。

违规补课将受严惩

记者了解到,市教育局持续开展检查,发现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将做出如下处理:

处理违规补课教师。教师出现一次违规补课问题,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调离教学岗位、调离原工作单位等处理;

对出现两次及两次以上违规补课情况的教师,给予开除处分。

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对其从教进行严格控制。

其他处理还包括取消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取消相关资格的处理执行期限不少于24个月。

处理违规补课教师所在学校。对治理本校教师违规补课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对违规教师处理不力的相关学校领导,一律先停职,作出深刻检查,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问题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或同一学校出现两起及以上问题的,应免去校长职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取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当年评先选优资格。

处理违规补课教师所在县级教育部门。对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辖区内学校在职教师违规补课问题多发、屡禁不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或有三所及以上学校出现问题的,约谈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并建议当地政府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党政纪责任,取消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优资格。

处理违规聘用在职教师培训机构。全市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直至吊销办学许可,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依法纳入全国统一监管平台“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

对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含无证无照机构)假借在职教师名义招揽生源。

市教育局欢迎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如有发现在职教师有违规办班补课行为,请拨打电话:0432-62032990。

原标题:吉林市明确9种违规行为!发现可举报


编辑:马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