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更新时间:2022-12-27 08:12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吉报头条
重要新闻
国内新闻
国际新闻
图片精选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2022年第7号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原标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编辑:马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