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矫正对象接受警示教育

  更新时间:2023-09-07 06:59   来源:吉林日报—大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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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日报讯(记者刘帅)近日,延吉市司法局联合珲春市人民法院、珲春市人民检察院、珲春市公安局等部门,召开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听证会,并组织全市新入矫的120名社区矫正对象在庭审现场进行观摩,接受警示教育。

听证会上,延吉市社区矫正机构代理人向审判庭提出撤销缓刑建议,并出具相关证据材料,在审判法官主持下通过当庭质证、听证调查、听证辩论等环节,最终当庭决定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矫正对象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批准逮捕,交由公安机关收监。

庭审过程中,延吉市社区矫正机构代理人在最终陈述环节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树立在刑意识,珍惜监外执行机会,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判决、裁定、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遵守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关于报告、会客、外出、迁居、保外就医等监督管理规定,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希望社区矫正对象通过此次听证会,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容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观念,增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积极接受社区矫正,尽快回归社会、融入社会。

此次听证会是近十年来延边州第一次通过移动法庭的方式,现场决定对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是《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后,通过庭审决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典型案例。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对所有现场观摩的社区矫正对象是一次难忘的警示教育。现场的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


编辑:马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