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记者从吉林市就业服务局获悉,从11月1日至12月30日,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和高校毕业生可申报2023年社保补贴。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发。
社保补贴发放范围是,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实现灵活就业、吉林籍毕业3年内自主创业或离校2年内进行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的。以上人员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享受缴纳养老保险费数额50%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保补贴期限(包括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单位招用、公益性岗位安置),以初次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合并累计计算。
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明)和社会保障卡(激活银行功能)原件,到户口地(长期居住地)所在社区申报。
编辑:马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