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掉“滤镜” 回归“素颜” ——“生鲜灯”退场首日观察

作者:吉林日报记者 张雅静   更新时间:2023-12-03 07:25   来源:吉林日报—大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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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办法》实施后,是否意味着“生鲜灯”将告别市场?新规实施第一天,市场反应如何?记者分别走访了长春市几家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生鲜门店等经营场所,收集到商户、消费者、“生鲜灯”经销商、市场监管部门等多方声音。

“市场早就通知让我们换灯了,我订的新灯还没到货,暂时换普通照明灯维持两天,不符合新规的灯是绝对不能用了。”朝阳区湖园综合市场摊主许女士告诉记者,她从事肉品销售已经近20年,“生鲜灯”是何时走入市场并流行起来她已经记不清了,但自己选择“生鲜灯”的初衷,无外乎两条:“肉看起来更新鲜”和“好卖”。

发蓝光的“海鲜灯”、发红光的“鲜肉灯”、发绿光的“果蔬灯”……市场里水产、鲜肉、果蔬摊位上各色光源“高调”且“醒目”。通过这类灯光的照射,肉类、海产品及蔬菜水果显得格外新鲜,因此这种灯也被业内称作“生鲜灯”。

虽然商家普遍接受并使用“生鲜灯”,但柜台上各种经过“美颜”后的生鲜产品,并不利于消费者分辨实际品质。“红红的灯光一照,看上去都很新鲜。但有时候一块肉在灯光下显得红,在普通光照下,就回归粉色了。买的时候还是要好好甄别。如果以后回归正常光照,那可太好了。”长春市民王女士说。

记者在新民广场一家欧亚超市看到,无论是鲜肉区还是水果蔬菜区,在用的都是普通照明光源。

一位售货员告诉记者,有关“生鲜灯”的新规他早已听说,但超市一直以来使用的都是较为接近自然光的照明灯,所以对其影响不大。

而对于《办法》实施后带来的市场变化,销售“生鲜灯”的商家反应速度非常快。

长春一位经销商李先生介绍,目前接受预订的“生鲜灯”都是符合市场监管部门规定的新品,均价在百元左右,之前不合规的早已不再销售。“目前全国都在抢货源,暂时没有现货,4日左右我们就会大量到货了,现在预定包安装。”

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生鲜灯”发现,不少商家打出了符合市场监管新规、新国标高显色、为市场新规量身定制、光源新升级等字样的广告,单价从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

一家店铺的客服人员表示,以往的“生鲜灯”大多为红光、蓝光等特定颜色的光源,会对产品色泽造成改变,但新的“生鲜灯”以白光和暖光为主,最大限度还原真实色泽,并承诺不满意包退。

据了解,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在全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连锁生鲜企业等经营场所加大宣传,指导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使用的照明灯具进行自查,如不符合《办法》要求的,需迅速更换灯具设备。

近几个月,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开展了一系列推动更换“生鲜灯”宣传动员及检查行动,确保生鲜“素颜”上市。“我们通过微信群发布警示、约谈市场主办方、巡查检查等方式多措并举,全力推动辖区经营主体更换‘生鲜灯’。同时,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为重点展开排查检查,要求各经营主体按时将‘生鲜灯’改成普通照明灯具,并对灯具进行现场测试。”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负责人介绍,截至11月28日,宽城分局排查检查超市、农贸市场43户,督促经营业户更换“生鲜灯”共计639盏,此项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


作者:吉林日报记者 张雅静
编辑:刘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