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数字经济发展攻坚突破行动计划》发布 《长春市支持数字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同步出台

  更新时间:2024-02-22 08:04   来源:吉林日报—大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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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对《行动计划》和《若干政策》进行解读。

今年,长春市首次制定发布了《长春市数字经济发展攻坚突破行动计划》和《长春市支持数字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真金白银、真心实意支持数字经济发展,与广大企业携手共创数字经济美好未来。

《行动计划》确定了产业发展目标,力争到“十四五”末,长春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达到3000亿元,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占GDP比重超10%。

规划了“一核一极多园”的数字产业空间布局。重点打造净月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示范区、长春新区数字经济重点产业快速增长极,以及与各地优势产业数字化相融合的“一区一品、一园一业”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

明确了实施路径。围绕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产业集群、传统产业融合、数据要素价值、产业发展载体、产业开放合作6个方面,推进22项重点任务。

数字基础设施方面,到“十四五”末,5G网络实现行政村级以上连续覆盖,全市数据中心可容纳标准机架数达到5万个以上,算力规模力争达到3000P。

数字产业集群方面。打造人工智能、物联网、网络与数据安全3个产业集群,力争年内核心企业数量均超100户,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开发定制化行业专用模型、落地应用场景均超10个;到“十四五”末,全市人工智能产业营收力争突破400亿元,物联网传感器及相关产品产值力争突破100亿元,物联网服务企业营收力争突破200亿元,数字安全服务企业营收力争突破300亿元。

传统产业转型方面。以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为牵引,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成区域、行业领先的产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力争年底前平台用户企业超千户;数字技术创新成果在各领域全面应用,到“十四五”末实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覆盖。

数据要素价值方面。进一步完善数据交易平台建设,开展交通信号、信用数据等公共数据运营试点,到“十四五”末,全市数据交易额力争突破10亿元。

产业发展载体方面。打造专业化数字产业园区,以长春数智云为核心,完善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推行数智券制度,引导企业上云、用数、赋智。

产业开放合作方面。瞄准环渤海、长江经济带、大湾区等活跃区域开展数字经济精准招商,定期组织数字经济发展论坛、数据创新应用大赛等活动,实现数字创新研发成果落地转化。

同时,完善了保障措施。强化数字经济发展顶层设计,组建数字经济发展专班,建立长春数字经济发展考核评估体系,出台数字产业政策,建立数字产业发展基金,完善人工智能等新兴学科建设,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数字化管理师等职业技能培训。

《若干政策》共六条,积极引培数字产业经营主体,为提升数字产业经营主体数量和质量,对首次进入国家部委认定榜单的数字企业按排名位次最高奖励200万元,对新引进国家部委认定榜单内的数字产业龙头企业按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最高奖励1000万元,进入独角兽行列的企业,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

鼓励开展数字产业固定资产投资。为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数据中心、算力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对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项目,按到位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

鼓励开展数字产业园区建设运营。为鼓励数字产业园区开展专业化运营,对建设运营、招商引资成效显著的园区,按照入园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最高奖励200万元。

大力拓展数据要素应用能力。为推动数据要素应用创新,引进服务外包业务交由数据深加工基地内企业完成的可按照成交业务额5%予以奖励,企业数据交易履行备案程序的,按照合同交易金额3%予以补贴。

全面推行数智券应用。为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长春市首创了数智券制度,鼓励企业在数字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购买服务及产品,使用数智券进行抵付。

大力培育数字技术应用场景。为持续培育数字技术应用场景,鼓励企业建设数实融合应用场景,按照不超过项目数字化部分总投入的30%,给予项目建设主体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编辑:刘晗